为扎实推动执法规范化,实现“先锋执法”排名靠前。开化县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深入研究“先锋执法”评分规则,努力实现“先锋执法”排名靠前。
一是精心编制本年度执法计划。按照分级分类要求,本年度县应急管理局将全县55家重点检查企业和25家一般工贸企业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管”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受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可以立即改正的违法行为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予处罚。对于屡教不改,整改不到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避免行政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
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真正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县应急管理局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时,同步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对于违法行为及时使用照相机进行拍照取证,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三是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好执法公示制度。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公布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责,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四是建立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机制。在对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之前和结案之前,分别由局政策法规科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案。法制审核机制的建立,有效避免执法程序和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有效杜绝行政诉讼失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