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开展石油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0-05-27 10:31 来源: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关于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部署,切实加强全县城镇石油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长兴县安委办联合应急管理、公安、建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石油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此次石油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落实加油站、液化气站、储罐、油库、主管等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各类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瓶装燃气贮备单位及供应站266家,加油站1001家,石油天然气管道106处,城镇燃气管线及场站2处,其中隐患单位595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行为,大力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掺混二甲醚、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共查处违法行为4起,共罚款金额2000元,查处无证经营3起案件均已移交湖州市相关部门。

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流动商贩、餐饮等公共场所和村镇居民用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