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在新冠病毒疫情转入常态化管理,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之际,为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目标,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检查,日前已完成督查并进入总结阶段。由于事先谋划周密、组织有力、保障得当,首次行政执法综合监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增强了保安全的信心。全市各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执法队伍普遍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依法行政意识普遍较强,并能积极实践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理念,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在新冠病毒疫情史无前例的冲击下,监管队伍经受住了历史性的考验,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按要求落实按计划实施安全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同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推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奠定了补短板的基础。为确保增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对检查人员和检查方式进行了优化。抽调市、县两级负责法制和许可工作的骨干力量、安全生产和法律方面的资深专家共13人,针对两大重点督查内容,分三组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和评查案卷等方式对全市进行执法检查。为了确保最好检查效果,对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内容予以统一,并召开动员会,对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动员培训。检查取得预期效果,在依法履职、计划监管、依法许可、规范归档和公平公开等5大执法领域,共检查发现246个问题,其中严重违法、不当执法行为7个。行政执法短板的发现,为纠正补齐执法漏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了追责任的力度。责任心是尽职履责的基本保障,维护一方安全的基础。温州市局借势进一步增强执法单位和人员监管执法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切实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职责。依据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及时下发《关于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吸取教训。存在严重不当、违法执法行为的,将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执法问题组织整改落实不力的,还将继续纳入责任制目标考核,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