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市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全省首个《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队伍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的“哨兵”作用。
一、深入调研,摸清现状,科学制定实施意见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桐乡市高度重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报送为核心,把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健全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第一道关卡”工作来抓实抓好,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应急管理、财政、民政等部门相关科室抽调人员,专门成立工作专班,探索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专班人员多次深入镇(街道)和村(社区)一线,摸清全市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现状,全面了解基层灾害信息员人员配置、工作环境和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共有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219人,共排查出当前队伍建设中在人员配置、专业技能、培训考核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5项,并结合应急管理部门成立以来的工作实战,听取基层一线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基层调研工作掌握的资料,制定了《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钉钉、电话和现场了解等多种渠道向基层一线和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先后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0余项,根据反馈情况,又组织市纪委监委、市组织部、市督考办、市人力社保、市财政、市民政等部门召开座谈会,逐条梳理意见建议,最终联合发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职责明晰,强化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定人员,做到全面覆盖。按照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的原则,全面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体系,通过设立AB岗,确保灾情发生后全市每个镇(街道)、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到岗到位。将具有应急专业技能的人员充实到灾害信息员队伍中,镇(街道)灾害信息员由应急办主任和业务骨干担任,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由书记或主任、村“两委”成员和业务骨干担任。
二是定职责,规范灾情报送。明确灾害信息员灾情核查、统计和报送工作职责,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有关要求,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渠道,完善灾情信息台账资料,建立灾情信息会商机制,做到数出有据。同时,要求灾害信息员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和险情信息报送,协助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参与防灾救灾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三是定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实施灾害信息员岗位补贴制,A岗灾害信息员每月补助补贴150元,B岗灾害信息员每月补助补贴100元,并按月发放。各镇(街道)结合本地灾害特点和救灾工作需要,为灾害信息员配备和提供承担灾情统计报送任务所需的必要装备,切实改善灾害信息员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考核奖励政策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积极营造关心支持灾害信息员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管理,社会参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培训常态化。注重培训模式创新,采取专家授课与经验分享、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网络授课与线下面授等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灾情管理政策法规、灾害基础知识、灾情现场核查以及系统操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每年安排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灾害信息员专题培训,并组织做好镇街、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确保每年灾害信息员培训率镇(街道)不低于50%,村(社区)不低于20%。
二是管理信息化。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完成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中灾害信息员数据更新录入工作,每年两次开展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核对更新,首次核对在汛期前一个月内完成,保证灾害信息员基本数据有效正确,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三是服务社会化。发挥我市公益氛围浓厚、志愿者队伍较多的优势,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信息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情信息服务工作。对于有较高公益素养的志愿者,在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纳入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充实信息员力量。同时,注重工作氛围营造,广泛宣传优秀灾害信息员先进事迹,积极引导灾害信息员立足岗位、扎根基层、务实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