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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浙应急提〔2020〕117号

发布日期:2020-07-02 08:20 来源:省消防救援总队 浏览次数:

民革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号提案《完善消防救援防控机制 推进消防治理现代化》(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提案》阐述了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从推进消防工作专业化、推进消防治理现代化、推进基础设施普及化、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措施。贵单位的提案非常中肯,省应急管理厅针对建议内容,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粮食物资局等部门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

(一)关于推进消防工作专业化方面。一是起草制定文件法规。2018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了12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体现强化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住底线、强化部门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基层监管消除盲区死角、强化智慧及信用监管等五个方面的特点。根据新修正的《消防法》,我省启动了《浙江省消防条例》修正工作。目前,相关草案已提交省人大法工委。同时,联合省民宗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电力公司出台《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变电站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二是加强行业部门联合。2018年,联合15个省级部门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针对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民房)、重点乡镇(街道)、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化品和燃气等领域进行消防安全治理,实施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城乡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增配改造等工程,着力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2019年,联合6个省级部门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建立风险研判会商、企业建立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联合执法、信息化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实施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提升社会面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三是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风险。连续19年提请省政府实施18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共督办重大火灾隐患4000余处,带动市、县政府挂牌督改重大火灾隐患1万余处,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归集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火灾隐患、火灾事故等信息,探索开展社会单位信用综合监管。

(二)关于推进消防治理现代化方面。一是全面融入基层治理组织。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将消防安全纳入全科网格管理内容,增强消防安全基础信息更新完善、隐患排查督改、事件流转处置的能力。充分发挥各地消防工作站作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问题督改。鼓励各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借助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地方专家等第三方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技术服务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治理。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基础教育。会同省教育厅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教材,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利用网上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将消防安全作为高校始业教育、军训“安全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讲授消防安全知识,举行消防应急演练;将消防安全体验作为中小学生“第二课堂”内容,开通消防体验场馆“网络预约平台”,确定每周六为场馆集中开放日,全面接受学生家长参观体验预约。三是加强消防文化传播。积极开展消防动漫人物制作、消防剪纸漫画展览、消防主题公园等消防文化建设,通过制作拍摄消防微电影、短视频、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关于推进基础设施普及化方面。一是加强社会化消防力量建设。开展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演练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建好、用好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推动各地出台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志愿队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强社会化消防力量建设。二是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早在2013年1月,省消防救援总队就提请省政府将“智慧消防”列入“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第二批项目内容,并拨付2000万元专项资金;2019年,建成“智慧消防·智能管控” 平台,将各地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智能充电桩、智慧用水等系统数据归集,接入内部重点单位户籍化系统、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信息,外联市场监管、电信、气象等公共和专业信息,形成“智慧消防”大数据池。三是抓好消防科技创新。积极在“科技强消”上发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项目研究。2017年以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立项6个,省科技厅立项2个。今年,拟提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立项7个。

(四)关于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方面。2014年,省消防救援总队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浙江消防公益基金会”,收到各方捐助共2083.2万元,支出各类慰问金1000余万元,数百名指战员获帮扶救助,并资助了10个政府专职队队伍装备建设。推进落实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会同13个省级厅局联合发文,对优待保障措施进行了细化和突破。同时,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分别单独发文明确,对获得灭火救援三等功以上的指战员,子女中考优待加20分录取;省内地铁、公交车对消防指战员全额免费。在此基础上,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关于加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列入发文计划,对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均作出规定。另外,省消防救援总队连续3年实施“千人疗养计划”并纳入为基层办实事内容,将干部探亲休假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范围,推动干部休假率达100%。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和党委政府警示约谈、督导考核机制。探索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监管机制,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完善对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末端监管。建立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联合督导。重点推动教育、民政、民宗、文旅、文物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五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加大消防基础建设投入。加强全省微型消防站建设,制修订相关标准,实施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开展星级微型消防站创建活动。继续推动各地出台社会消防救援力量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不断升级迭代“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归集全省各类智能防控系统、基层网格化管理和电力、燃气等其他智慧城市数据,拓展应用模块功能,提升市、县、乡三级应用实效。继续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劳动密集企业、“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智能防控设备。加大消防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应用,特别是推广应用新型防火材料,降低火灾发生、蔓延风险。

(四)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全省119消防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打造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为主的“浙江消防”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合多方力量,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加大火案警示教育,扩大消防安全提示教育的覆盖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重点场所火灾危害性的认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扶持省级消防公益组织,加强监管并社会化运作,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上门宣讲常识等活动。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消防体验点建设,对全省100个县级消防安全教育馆进行巩固提升,完成300个消防乡镇(街道)示范宣传体验室和1000个农村示范宣传体验点建设,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运用好消防体验场馆免费预约小程序,继续丰富消防体验场馆参观体验功能,从内容上、项目上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推动制定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积极会同省委组织部,通过选调、公开招考等形式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力量;通过开展分层分级应急管理培训,提升消防救援人员能力素质;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各类特殊岗位津贴,不断提高基层人员待遇。抓紧协调省级各单位,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为队伍建设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调动工作规定(试行)》,逐步实施消防分居干部“团圆”计划,解决干部两地分居等实际困难。做好消防救援队伍集体转制人员落户工作,分批办理家属随调随迁。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省消防救援总队  虞艇

联系电话:13706514315,传真:87053072

邮编:310000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