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我省出梅。目前受灾地区灾情稳定,已经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根据《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减灾委办公室决定于7月27日15时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继续做好灾民救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