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三个实行”创新旅游景区防汛管理新举措
发布日期:2020-07-03 14:39
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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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旅游行业安全度汛工作,江山市制定出台《关于汛期景区关闭和恢复开放的规定(试行)》,率先在全省建立完善汛期旅游景区分级、分类响应机制。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旅游景区地理环境和建筑安全,将全市18个3A级以上景区分为地质灾害类(2个)、涉山涉水类(8个)和其他类(8个)等三类旅游景区。各旅游景区按照分类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汛避险方案和游客疏导方案,梳理景区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全方位提升旅游景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防汛应急响应等级或气象、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明确三类旅游景区防汛应对措施,提高景区关闭和恢复开放、游客疏导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坚决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三是实行常态宣传。全市入汛以后,积极关注市级防汛监测预警信息,日常利用旅游景区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媒介宣传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景区安全导向图等信息,提高游客防灾避灾意识,引导游客主动规避风险。应急预警或响应以后,通过微信、钉钉、网站等多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提醒和景区关闭、游客疏导提示信息,确保旅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