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四个“保持”有序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0-08-17 17:44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助力浙江“重要窗口”建设,夯实安全生产保障,按照省市下发的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部署,温州市鹿城区安委会统一谋划、统筹创新压实推进方案制定,细化举措、突出特色、落实责任,有序开展全区小微企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

一、保持“合力”作用,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层层压实每一个行业领域、园区、生产经营单位、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最严格、能落地、能见效的责任体系。

二是突出安委会的统筹作用。进一步理清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并明确区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及成员单位职责,形成15个专业安委会,定期向专业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区长)和区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区安委办要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到位的专业安委会和部门实行通报制度,通报直接抄送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二、保持“归零”心态,全面摸清安全底数。

一是收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共同摸排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掌握15个小微企业园区内所有企业管理人数、从业人数、安全培训等基础数据。按照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运行模式、管理制度、应急处置、信息化监管等五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二是优化调整小微企业园规划布局。单个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其中员工宿舍、食堂、超市、文化娱乐、物流仓储、商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远教广场等非生产性公共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5-7%,非生产性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5-25%。

三、保持“高压”态势,深化加工制造领域治理。

一是强化小微企业主体责任。鹿城区加工制造领域的小微企业较多,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均较多,容易造成伤亡事故。为了严格企业安全整治,加强了入园企业自身安全生产自查,由园区运营管理单位统一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入园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予以依法关停、清退,层层压实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体系。联合区小微园办公室,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占20%)、B(占30%)、C(占40%)、D(占10%)四档。C、D档小微企业园不得参加省、市三星以上小微企业园评定。若评为D档小微企业园给予黄牌警示,约谈相关责任人,并按《项目管理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确保刚性兑现。

四、保持“智慧”监管,大力推进双预防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四色”风险评估体系。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水平,借助区安全生产协会和安责险共保体服务力量,帮助小微企业进行多维度的风险评估,逐步建立起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红、橙、黄、蓝四色标注的风险防控地图,按照风险级别不同,针对性落实高风险企业各项风险管控措施。

二是要积极推广“物联网+粉尘浓度”精准监测技术。对小微园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企业实行智能动态监管,对重点部位、设备设施的视频监控及抛光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喷涂车间可燃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