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防治结合为海上防台再 “加码”
发布日期:2020-08-20 16:16 来源:定海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是专组专职细化责任落实。为规范海上防台应急工作和行动响应,及时、有序、高效处置海上防台应急工作,根据新制定的《定海区防汛防台指挥工作指南》,对海上防台工作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分,建立了海上防台综合应急专项组、无动力修造船舶防汛防台专项组、农渔业防汛防台专项组和交通运输防汛防台专项组,由常务副区长及各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各相关局办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有序开展海上防台各项工作。

二是严管严查加强隐患治理。经信部门实行船舶企业“网格化管理”和无动力船舶联络人制度,其中对大桥沿线9家重点船舶企业要求落实专人跟踪联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同时完善预案管理,共上报预案企业23家,上报说明不产生无动力企业17家。农业农村部门聚焦“隐患查处”“抢险救灾”“风险防范”,通过排查渔船超载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网具违规装载、安全设备不齐全等问题治理渔船隐患。休渔期间,开展以应急逃生、应急救援等课目为主的渔船实战化安全演练,组织船员教育座谈,提升渔民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海事部门加强防台巡航执法,强化对客船、危险品船、无动力施工船、无动力修造船、长期锚泊船、法院扣押船、大型浮吊船等重点船舶防台措施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台风来临前,处领导带队逐一核实各水域的锚泊船情况,对长期锚泊(停航)船和法院扣押船,要求加强值班,配足燃油,力争船舶应急可动。

三是重点重防确保防御到位。农业农村部门对回港的渔船,合理调度安全港口避风,落实渔船避风各项防范措施,加固缆绳,防止渔船断缆走锚,做好靠港渔船安全工作,防止渔船擅自移港。组织人员对各避风港口进行安全巡查,重点做好船上人员管控,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其他船员全部撤离上岸,有必要时所有船员全部撤离上岸。对所有渔船在海浪警报解除前一律禁止出海生产,违反禁令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理。海事部门通过CCTV、AIS、VHF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锚泊船舶的监控,突出对重载危险品船舶、无动力船舶的点验,督促加强值班,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船舶走锚发生事故险情,有效保障船舶在辖区安全避台。台风过境后,及时做好疏港工作。防台警报解除后,结合辖区避风船舶数量、分布情况、实际风浪情况等,做好避风船舶移泊、开航、作业等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