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防台防汛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浙应急救援〔2020〕135号
发布日期:2020-08-05 15:18
来源: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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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防御台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现就深入开展防台防汛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各地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防台防汛前期预防准备工作,充分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是减少灾害伤亡的关键因素,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台防汛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要借助微博、微信和互联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面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精心组织,贴近实战
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主要薄弱环节,制定贴近实战的防台防汛应急演练。演练不求大而全,可针对人员转移、调度指挥、通讯保障、物资调拨等单个科目进行演练。要强化演练组织工作,明确工作专班和职责分工,组织相关部门深度参与,一个一个环节反复磨合,一个一个节点抓工作进度,最终在计划的时间内圆满完成各项演练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面向基层,结对服务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动员区域内实力较强的社会应急力量和相关专业队伍,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单位)结对子,通过举办讲座、展板宣传、现场演示、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各地开展应急演练和社会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请于台汛期结束后(10月20日前)通过钉钉报送省厅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联系人:姜玮珏,电话:13626505803)。
附件:各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结对子任务计划分配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