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普陀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安全开展,普陀区积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对出现的一些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防汛防台期间,做好安全监管,保证工程安全高效施工,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作业保险。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工伤保险》,并要求施工单位办理《第三方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目的为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求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工程方可开工,既确保依法施工,又能明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便于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同时,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四大件”安装的工程分部在包含总承包施工范围内,避免同一工程项目出现两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以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明确、两家单位交叉作业时安全工作相互扯皮、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等问题发生。
三是加强工程开工前监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工前,安管办对每个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规章制度、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建立齐全,确保管理班子到位履职,确保工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脚手架问题突出的情况,根据《脚手架规范技术标准》编印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脚手架交底记录表》,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交底:除按规范要求搭设外,明确非标准化搭设部位的加固措施,避免因搭设不规范导致脚手架倒塌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控脚手架拆除过程,规定在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向集团安管办汇报,在整个拆除过程中安管人员和项目监理单位一起做好安全旁站监管工作。
五是做好外电安全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中,被改造的楼房经常碰到外墙挂设电线或输电线路离楼房较近的情况(达不到安全距离),邀请电力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外电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并指导项目部做好外电保护,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搭设脚手架和其他作业,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是确保高空作业安全。在以往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多次发现高空作业人员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原因在于施工单位未配置安全带,工人为贪图施工方便不佩戴安全带,部分施工单位和工人安全意识差。对此,普陀区加强每个工程部安全带配置情况督查,在高处作业过程中,要求监理全过程旁站外,同时在每个高空作业面的下面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有管理人员监督,工人在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