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市委常委会每月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述职内容,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安委会“1+X”组织架构,出台《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和《义乌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交办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安委会及下设7个专委会的职责、任务和运行机制;各镇街按照“一岗双责”和“1+X”安委会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建立村(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4人的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实现了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全覆盖。三是健全安全网格化责任体系,出台《镇街安全生产网格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网格长(员)、安监员、村(社区)安全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完善责任清单,层层筑牢安全防线。
二、狠抓镇街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一是建立完善镇街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完善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成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的分工修订;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要求,落实玻璃栈道、攀岩、观光车、拓展基地等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建立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指挥部和市安委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抽调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12名人员充实指挥部力量,加强安委办职责作用的发挥。三是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镇街专题听取本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制度。
三、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建立系列规范标准,出台《“出租型”工业企业整治提升指导意见》《出租房整治提升指导意见》《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临时存放场所设置指导意见》《电商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指导意见》《一般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要点(试行)》等系列规范制度,强化服务指导企业、房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采取培训指导、示范引领、督查检查、执法约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创”工作(企业自创、政府辅导创、第三方机构协助创),真正让企业主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和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把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企业转型发展的一把利剑。如近三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8人,受伤1人。共计罚没款188.9万元,经济处罚或吊销资格证12人,刑事处罚3人,公职人员问责4人。在社会面上形成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打击声势,全面从严执法监管倒逼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氛围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