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舟山市在制定规范、推广活动、建设班组、深入服务、专项检查、强化联动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提质增效,有力防范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制定管理规定,压实各方责任。为切实加强全市船舶修理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控事故风险,舟山市制定出台了《舟山市船舶修理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需明火作业修理船舶重点执法检查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船舶修理企业、船舶实际管理者、码头产权单位或管理方等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厘清了企业主体、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是开展“低头捡黄金”,消除事故隐患。舟山市自颁布《舟山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办法(试行)》后,船舶修造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舟山中远海运重工为代表的船企开展的“低头捡黄金”活动最为有声有色,员工发现隐患、上报隐患,获得隐患积分,累积积分兑换成奖励实物,实现了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和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三是深化班组建设,增强安全素质。2018年以来,全市船舶修造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班组建设,近500个船企班组参加规范化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规范管理的优秀班组和善于管理的优秀班组长,30个班组获得优秀班组称号,25个班组长获得优秀班组长称号。全面激发了班组活力,增强了员工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四是积极推进“三服务”,帮扶企业恢复产能。我市结合防疫和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开展船舶修造企业“三服务”活动。针对前期疫情期间不能开展人员聚集式的安全生产培训问题,协调浙江海洋大学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三家培训机构,推出免费线上安全生产培训模式,帮助船企切实提升复工前三级安全教育实效。同时,协调经信、人力资源等部门解决船企防疫物资和员工返岗等难题,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专家,赴船企开展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五是开展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确保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6月20日到8月10日,我市集中开展了为期50天的高温季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主要检查船企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现场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表和处罚决定书,全市进行统一收集和成效评定。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全市共检查船企45家,覆盖面占比为船企总数的50%,发现各类事故隐患357项,立案处罚18起,罚款金额31.7万元。
六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跟踪督查。应急、经信等部门在船舶修理企业危化品运输船舶(油船)修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市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整治标准执行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下步,我市还将举办全市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审批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