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嘉善县建立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1-01-19 14:32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嘉善县建立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长效机制,推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一、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一)县级行业监管领导小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县应急管理局及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建筑行业部门应会同涉事镇(街道)立即组织事故救援,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二)涉事镇(街道)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在接到辖区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按要求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同步上报“两办”信息。成立镇(街道)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领导小组,配合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第一时间履行事故调查及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处置,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全员参与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长效机制的常态化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及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建筑行业部门要根据科室队的职能设置,强化工作落实。县安全生产执法队:负责对事故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科:负责发文通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县应急管理局法制科:负责开展事故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及后勤保障工作。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建筑行业部门:参照县应急管理局制定职责分工制度和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及配合工作,开展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坚持以防为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履行属地政府第一时间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一)落实主要领导到场制度。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属地镇(街道)分管领导在接报后,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按规定及时到达现场处置。发生一人及以上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属地镇(街道)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并立即布置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二)落实事故处置到岗制度。成立事故救援小组。接发生事故报告后,镇(街道)应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基层应急队伍,会同涉事企业或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发生后,所属镇(街道)应同步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县事故调查组了解事故概况。 成立事故维稳小组。开展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组织调处企业与遇难人员家属的赔偿处理工作,密切关注事故舆论导向,控制事态发展。(三)落实全面整改到位制度。会议布置。及时召开辖区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辖区实际进行风险研判,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检查落实。全面迅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相关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安全隐患整治台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整改措施。切实保障整改落实全面到位,对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责任追究。严格安全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对事故问题不重视,隐患治理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四、第一时间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严格跟踪问效。发生安全事故的属地镇(街道)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将本辖区关于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工作开展情况(会议、文件、检查等)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于未按要求落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工作机制、执行整改措施不力、连续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予以通报并问责追责处理。加强考核监督。强化督查考核,把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和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