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降雨和海上风浪针对性防范工作的通知
传真电报〔2021〕66号
发布日期:2021-10-12 14:23 来源:防汛抗旱处 浏览次数:

受今年第18号台风“圆规”(强热带风暴级)外围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昨天宁波和绍兴地区局部出现大到暴雨,沿海和内陆高海拔山区持续出现8~10级偏北大风,浙南沿海海面最大阵风11~12级。预计今明两天浙南和沿海地区有较明显降雨,温州、台州和丽水东部累计雨量一般有90~150毫米(12日8时至14日8时),其中温州及括苍山区局地300毫米以上,宁波南部和四明山区部分50~100毫米;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蓝色,其中温州有2.4~3.4米中到大浪。为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和海上防风浪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关于国家防总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警惕、行动上毫不放松。当前临近汛末,台风“圆规”距离较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会商研判和指导督促,坚决杜绝低级错误,慎终如始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一旦发生灾险情,快速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二、切实抓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10月10日晚上以来,我省多地遭受强降雨,绍兴、宁波等地近80个站点雨量超过100毫米,山区土壤水分饱和,一旦遭受强降雨,极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温州全域、台州中南部、丽水东部等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组织基层各类防汛责任人进岗巡查,一旦发现征兆,立即组织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三、紧盯海上安全。温州、台州等地要加强渔船、海上休闲渔船的管控,督促危险海域的渔船及时回港避风或驶入安全水域;根据海上风浪影响,必要时停止海上休闲渔船作业和海上重点工程施工,适时停运受影响区域岛际客运、交通航线,关闭海岛景区。

四、统筹兼顾防汛抗旱做好水库调度。临近汛末,水库即将进入非汛期调度。各地水利部门要根据当地降雨预报,统筹处理好蓄水、泄洪关系,科学精准调度,对承担城乡供水任务的电站水库,水利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电力部门沟通,妥善处理好发电、供水关系,逐库谋划好今冬明春供求计划,确保城乡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