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多点发力组合拳,打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保卫战
发布日期:2021-10-26 13:49 来源: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舟山市重点抓好船舶修造企业“遏重大”整治攻坚和三年整治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创新思路,不断研究探索安全生产工作新方法、新手段,确保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多“方”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全力打造天网格局。建立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经信、应急管理部门为主,相关第三方机构及行业内专家等组成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对各级政府落实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与抽查,形成我市各级齐抓共管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市级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的综合抽查,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定期开展会商,并结合抽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或通报。县(区)、功能区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覆盖辖区内所有船舶修造企业和相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覆盖辖区内的所有船舶修造企业。

二、多“关”齐下,创新监管手段,全力攻克监管难题。严把油船(危化品船)进厂修理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关,要确保进厂前在海上完成清洗舱作业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严把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大件吊装、脚手架搭拆以及喷涂等危险作业安全条件审批确认关,明确危险作业审批责任人,严格按规定审查危险作业条件;严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关,针对不同危险作业特点,明确现场负责、指挥协调、安全监护等管理人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方可进行危险作业;严把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维护保养关。各类安全设备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三、多“措”并举,强化执法力度,全力提升本质安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船企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登高车、高处作业等已经发生过事故的领域,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乡镇(街道)检查处罚率不低于 25%,县(区)、功能区执法检查船企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非事故类行政处罚占比要在 85%以上。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企业方主体责任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直接责任。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全市船舶修造企业执法检查13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12项,立案处罚33起,处罚金额54.9万元,警示约谈企业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