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安全生产协会“线上+线下”全面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发布日期:2021-10-27 10:36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安全生产协会的会员单位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款内容,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海宁市安全生产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全面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一、以微信群为载体,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协会通过海宁市安全生产协会微信群这个载体,推送新安法相关内容,对新安法的修改部分进行逐一解读,从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立法进程、五大亮点等方面进行分析,详细阐述了修改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修改内容,解读了新安法的总体要求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分析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法律责任,帮助相关单位、企业迅速将新安法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夯实企业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以会议培训为契机,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一是结合会长办公会议,邀请了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培训、解读。围绕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内容,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法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安全资金保障及安责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留痕管理及安全生产台账、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机制和加大处罚力度等各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二是结合分乡镇的会员单位的片组会议进行宣贯。协会工作指导员选取了新《安全生产法》中违法处罚条款并结合我市近期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讲解和分析,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以及树立起对生命的敬畏。

三、以交流评议为手段,宣贯新《安全生产法》。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学习后,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对新《安全生产法》谈学习体会及心得,并对照新安法的要求评议自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在会长会议及片组会议上,各会员单位谈了自己的看法,对如何在企业中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如何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进行了探讨交流,各单位负责人对各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大家表示会员单位作为全市的龙头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企业的生命线,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中,人人都是安全员,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从而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