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落实“三机制” 构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新体系
发布日期:2021-11-17 10:26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瑞安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新体系,筑牢安全防护网。

一是建好消防安全网络责任机制。健全完善市级、乡镇街、村社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对于已登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乡镇街负有属地监管责任,村社协助乡镇街做好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对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对于未登记佛道教(民间信仰)场所,由乡镇街进行排摸分类处置,村社协助乡镇街进行排摸分类处置。构建“场所主导、团体指导、乡镇街监管、民宗部门督导”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

二是建好消防安全平安巡查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街三人驻堂小组并落实责任,每月一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巡查,并将巡查照片、结果录入浙江掌上宗教APP每月进行计分考核排名。坚持开展“线上+线下”交叉检查,安排专人每天2次开展视联网线上巡查,线下实地开展抽查,并将线上线下巡查结果向各乡镇街反馈,发提示信息给三人驻堂小组成员督促整改。

三是建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机制。每年通过宗教(民间信仰)领域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假日前安全隐患检查等活动,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全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场所安全隐患底数,盯紧场所安全防控短板,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帮助场所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种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