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三抓三促”推进工矿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2021-11-17 10:28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遏重大”工作部署,洞头区工矿专委会细化梳理工矿领域3项节点性攻坚任务清单,“三抓三促”深入推进工矿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落实落靠,全面排查工矿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抓机制建设,促安全责任落实。10月份,区工矿专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工矿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形成从上到下、从点到面,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体系,完善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矿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抓重点领域,促安全隐患治理。以矿山领域、粉尘涉爆、制造类企业为重点,对照标准找问题、对照要求找差距、对照先进找短板,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生产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方面隐患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治、大巩固。截至目前,已完成外包施工队矿山专项整治自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整改隐患30条;开展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整改隐患74条,完成铝镁粉尘企业清零工作;同时完成电子电器和机械汽配等2个园区风险评估。

三是抓铁腕执法,促违法行为打击。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效运用行刑衔接和事故前追刑责机制,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严查严管和精准打击;对查出的问题,通过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约谈曝光、停产停业、立案处罚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并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到位。10月份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检查工矿企业62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