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号角已吹响,经开区坚决扛起改革大旗,不断健全优化执法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稳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开展各类执法培训。一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让能力建设常态化。 以“岗前集训、岗中培训、师傅带徒弟、言传身教、亲身实践”的培训形式,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能力,让行政执法轨迹更清晰。二是开展针对性法制教育。会同各街道分头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课题调研,深入部分园区、企业宣讲新《安全生产法》,指导园区和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落实工作;同时通过举办“落实体、守底线”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知识提升培训、专家讲解等活动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传达好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全面掌握新《安全生产法》重要内容。
二、加强各部门协同办案。一是深入沟通协调,加强交流互鉴。建立多部门多层面的沟通渠道,主动与经开区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联系,协调乡镇街道同步推进改革,认真倾听和收集相关部门单位对改革方向、工作举措、机制运行、人员编制、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和借鉴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做法,扬长避短,取其精华,快速找准改革切入点,有效避免改革走弯路和回头路,确保改革节奏快、措施实。二是提高改革站位,争取多方支持。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经开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借助当前行政执法改革的热点,借船出海,积极营造有利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舆论氛围,有为才有位,超前推行本次改革涉及的全员执法,彻底打通人员执法问题,按照“人有我有,同级对等”的设想,积极向市领导争取“人、财、物”的全方位支持,确保改革基础牢、力度大。
三、规范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各事项。一是整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能。整合法律法规赋予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二是严格规范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行为。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按明确的时间周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巡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保障。同时研究制定出台工作经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