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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1-17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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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01号提案的答复
浙应急提〔2021〕79号
夏赛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建议》(第301号)提案收悉,所提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政策研究。经商省委政法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现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深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比较明显成效。一是应急管理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全部组建到位,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改制到位,机构改革后新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构建完成。依照“防报测、抗救减”总体思路理顺部门职责,清晰“防与救”“统与分”的工作边界,强化应急管理统筹协调职能,基本解决条块分割问题,实现应急管理一体化。二是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调整完善各级安委会、减灾委、防指、森防指、抗震指、消安委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应急管理协同联动、“一个口子”统筹机制有效形成。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深化安全生产“1+X”工作机制,省级层面构建组建8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压实部门责任;探索建立小微企业风险研判会商机制、企业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等4项安全监管机制。在自然灾害方面,建立防汛防台工作机制,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领导、“一个口子”统筹协调、风险识别评估、风险会商研判、综合监测预报预警、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抢险救援、人员安全转移、防汛防台综合保障等9大工作机制,深化推进识别一张图、研判一张单、管控一张表、应急一指南、案例一个库、指挥一平台“六个一”防汛防台工作体系,强化“一个口子”统筹协调。三是高效协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行业监管部门和涉灾部门协同配合、军地协调联动参与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过程管理,切实做到队伍协同、物资调配、信息发布、后勤保障“一盘棋”统筹。统筹各类队伍管理,出台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构建统一指挥、联动协同的救援机制。四是基层应急管理保障进一步夯实。2020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组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加挂应急管理站牌子;特别强调危化监管和防汛抗台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可在省委明确的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应急管理站。各地结合实际推进落实,去年以来全省1366个乡镇(街道)已设立应急管理站1152个、单独设立应急管理站198个。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等保障政策,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政策,明确有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
虽然我省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作了较大努力,但由于国家层面缺少顶层政策支持,许多问题特别是“大应急”体系建立、基层工作保障落实等还有待进一步突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紧扣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大力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专项协调或组织指挥机构有效运行,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人员保障。到2022年,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二是完善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深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相关议事协调机制,深化推进省市县三级安委会“1+X”组织体系建设全覆盖,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尤其是要发挥好各级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真正做到“三个必须”。充分发挥安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配强人员力量,推动省市县安委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有效运行。三是数字赋能完善信息统筹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高质量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建立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应急指挥机制,落实“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要求,加强与县乡两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室)的统筹,实行一体化协同,到2021年底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平台全面贯通,可视化双向互动指挥调度系统全面建立。四是健全法规体系、严格执法监管。做好应急管理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加快推进《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省情、覆盖全面、科学严密、有效衔接的应急管理法制体系。加强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贯执行,当下尤其是要抓好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和落实,依法推动事先追刑落实到位,保持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和震慑力。五是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多层次推进应急救援专业化、社会化力量建设。编制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中长期发展规划,逐步完善消防力量覆盖网络。借助数字化手段,完善救援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军地协同、社会协同机制。六是持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争取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力量配备、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将原来的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调整为综治工作、监管执法、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四个平台,进一步突出基层应急管理功能。进一步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按中央统一规定,全面落实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配发、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等要求;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及时奖励制度,大力选树宣传“最美应急人”,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吴富辉
联系电话:0571-81051453,邮编:310007。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