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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浙应急提〔2021〕80号

发布日期:2021-12-13 19:21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曹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建设的建议》(第245号)提案收悉,所提建议符合实际、很有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政策研究。经商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基层是安全风险治理的重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2020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聚焦基层应急管理人手缺乏、保障条件相对较弱和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以乡镇(街道)为重点,突出“四大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职责体系。要求乡镇(街道)组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加挂应急管理站牌子,具体承担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危化监管和防汛抗台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可在省委明确的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应急管理站。截至目前,全省已挂牌或设立应急管理站乡镇(街道)1152个、占84.3%,其中单独设立应急管理站198个、占14.5%。二是建设精准高效风险防范化解体系。重点突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整治,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推行乡镇(街道)隐患暗访督办15日办结制度;支持和督促乡镇(街道)相关工作机构及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各类风险精密智控、精准治理水平。三是建强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多层次推进应急救援专业化、社会化力量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建成“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打造城郊和农村“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目前金华义乌、东阳数字赋能建设“3分钟应急救援圈”建设已成效初显。四是健全完善基层应急保障体系。要求各地落实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检测仪、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专用装备,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推进村(社区)应急器材“5+X”标准配备,实现卫星电话、小型发电机、带动力排水泵、微型消防站、手持扩音器配备到每个村(社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等保障政策,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政策,有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

虽然我省制定出台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很多工作已经起步并取得较好成效,但由于国家层面缺少顶层政策支持,还有许多问题特别是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落实等难以突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紧密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针对性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应急管理厅拟于今年8月在宁波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明确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人员力量统筹整合,推动应急管理站配备3—7名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事有人做。二是纳入基层治理体系系统化推动建设。会同省委改革办、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整合后单设应急管理平台,强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属地责任、加强救早灭小应急管理基干力量建设、完善基层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基层应急准备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力量配备、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真正提升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抓好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要求,合理划分县乡应急管理执法职责,对乡镇(街道)有现实需求且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按程序交由乡镇(街道)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乡镇倾斜,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调控能力。四是进一步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保障。推动落实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浙江省应急管理及时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褒扬激励。按中央统一规定,全面落实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配发、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等要求。大力选树宣传“最美应急人”,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吴富辉

联系电话:0571-81051453,邮编:310007。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