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省应急管理厅统筹部署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21 22:44 来源:综合协调处 浏览次数:

12月16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年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专题部署年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受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浩委托,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年底事故高发期、能源保供高峰期、灾害天气多发期、重点时段敏感期 “多期叠加”,并且面临更为严峻的疫情防控压力,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和警觉,坚决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敢于冲锋在前。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下沉基层一线,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和责任压到疫情防控第一线,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要善于担当作为。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强化集中会商研判,针对前期出台的各项临时性疫情应对措施,逐条梳理识别,建立一张有针对性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逐一落实照单检查,完善疫情应对措施的安全保障,堵塞盲区和漏洞。要强化应急备勤和物资准备。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做好属地应急救援队伍的备勤备战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得上、打的赢。要积极开展针对性的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双微一抖”以及村镇大喇叭等媒介的宣传作用,面向群众需求和基层工作实际,推送安全防范提示和隐患排查知识;在社区封闭管理时设置隔离设施和警示牌、警示线,要充分考虑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通行需求,确保“生命通道”保持畅通。

会议强调,要强化指导协调,推动各重点领域精准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年底前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的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好雨雪冰冻、大风团雾等灾害天气和入城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涉海涉渔领域要重点开展海上“病老”渔船专项淘汰整治,推动帆张网渔船、涉氨冷藏渔船清零,重拳打击“三无”船舶;开展渔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加强对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等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关键部位火灾隐患的排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检查,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危化品领域要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抽查和危化品重点地区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强化特殊作业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冬季防冻、防凝工作;要强化对涉及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装卸管理特别是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建设施工领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的建筑安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临时集中隔离观察点房屋结构和建筑设施等涉疫防控设施、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工矿领域要聚焦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矿山和冶金等高危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三个重点,落实涉疫场所安全服务到位。旅游领域要充分利用疫情防控“空窗期”,组织做好隐患建筑、游乐设施、防疫措施、应急预案及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会议指出,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和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加码加压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确保用气安全。一是尽快明晰职责分工。要按照安委会牵头抓总、城市运行专委会专业统筹、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的要求,明确城镇燃气整治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职到位。二是持续巩固深化前期专项整治成果。要对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3个方面12项整治重点,各级城市运行专委会在月底前要开展一次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评估,系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查漏补缺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聚焦重点工作精准发力。要全面摸清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底数,从严做好对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排查工作,强化风险源头治理管控;要紧盯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刚性约束,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要强化燃气使用监管,对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发现的燃气用户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罚;要全面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拒不安装的由当地燃气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谋划好责任体系的构建准备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建立省级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岗位人员责任制。二是聚焦重点梳理,在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方面重点突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建设;在应急管理责任落实方面重点突出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相关工作落实;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突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举措,健全风险普查“常普常新”机制,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应用。三是注重能力提升,要强化基层网格隐患排查能力,摸清各类市场主体、公共设施、新兴行业领域以及各类风险点底数;要强化隐患治理能力,聚焦“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多跨疑难、重大共性问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能力。

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的刚性约束。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首查即罚,防止执法“宽松软”;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通报机制,各地要参照省里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制定响应机制,切实扭转各领域执法不平衡的问题。要突出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各地要结合风险普查结果,将重点行业领域中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要紧盯重点事项执法,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明确重点事项执法,强化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行刑衔接。要加快实现市、县行刑衔接全覆盖,争取在海事、渔业、建设、消防等单位在危险作业罪案件查处方面实现零突破;要彻底改变部分地区问责过轻现象,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非亡人事故要严肃刑事追责。

会议指出,要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打好安全生产年底收官战。要认真对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加强查漏补缺,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深入抓好“遏重大”攻坚战重点工作,狠抓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确保完成省政府、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整改和销号工作。二是稳妥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巡查。充分考量疫情防控因素,现场检查将通过“云考核”形式开展;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内容,有序进行考核巡查,被考核巡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台账材料,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严禁瞒报谎报、弄虚作假;审核人员要严格按标准赋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是及时做好压茬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加强预警监测,充分发挥“省森林防灭火在线”平台作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防范,针对冬至、元旦等防火紧要期,及时发布禁火令,加大林区巡护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各森林防扑火队伍、航空护林直升机要强化值班值守,力争发生森林火情后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四是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全面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大风天气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潜在影响,加强会商研判,强化应急准备,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全力做好极端灾害天气防御。五是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手机端应用月底前在“浙政钉”“浙里办”上线,组织开展工矿领域重大问题清单应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场景应用迭代贯通试点工作;推动“电力助应急”应用场景建设,确保月底前完成危化品监管领域电力数据分析应用推广。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玉锋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