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38号)要求,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全面净化安全评价市场,5月26日起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2021年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是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第一次全国规模的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我省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动,按照法定项目、安评机构检查“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围绕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等3个层面24项重点整治内容,特别是对被应急管理部及其他省份点名的违规机构纳入重点检查名单,通过群众举报线索、网上信息搜索应用、结合专家技术支撑等举措,精准开展现场集中检查。共检查66家安全评价机构(其中省内19家、省外47家),完成检查安全评价项目4663个,截至12月10日,全省检查发现一般违法行为3358项,下达执法文书304份、立案69件、行政处罚68次、罚款143.72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2家次;同时,对5家省内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进行抽查,逐个当场进行反馈,并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职能处室、专人负责,深入现场严格开展检查,确保不走过场。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此次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净化了安全评价市场,取得明显成效。
省内各安全评价机构在专项检查期间,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照法规规章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改、真查实改,如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专门组织技术骨干,逐个审查报告,对标清查整改,出具补充报告18份,真正动真格,做到以查促改。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高了机构遵章守法意识,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发现的问题
此次整治共查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报告质量问题3358项、生产经营单位问题1处。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材料的问题,如浙江永泉化学有限公司未如实向浙江科健安全卫生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原辅物料清单。
(二)安全评价机构、安评人员资格证书出租出借。检查发现安全评价机构存在向个人或社会化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再由持证人员代签报告的违规违法行为,如北京龙安康华安全生产研究中心出具的共31份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向嘉兴地区4家社会化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安全评价项目未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部分安全评价项目存在不规范签订甚至没有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等问题,如内蒙古兴安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安康华安全生产研究中心、乌鲁木齐泰迪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均存在未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安全评价项目等。
(四)安全评价项目未按规定告知。安全评价机构普遍存在安全评价项目未告知、告知不及时、告知信息与实际执业情况不符等问题,特别是省外安全评价机构相关问题更加突出,如上海谊超化工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存在未告知和选择性告知问题等。
(五)安全评价项目人员不到现场。部分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及负责现场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如青海君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接的玉环市珠港加油站有限公司更换加油机及改建卸油台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玉环市耀强电镀有限公司危化品使用、储存项目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组人员未到现场勘验等。
(六)安全评价程序不符合过程控制文件。部分项目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更改、简化安全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如杭州道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的嘉兴市乍浦创意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在服务期间对过程及质量控制缺乏管理,未从业告知,缺乏现场勘验记录及影像资料等。
(七)安全评价报告标准规范引用错误、疏漏。部分报告存在引用已过期或废止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问题,如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平湖市富利源塑业有限公司PE珍珠棉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个别安全评价报告标准疏漏,如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鼎程胶粘剂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乙烯管道胶生产项目(含880吨/年补胎胶、1060吨/年PVC胶粘剂、60吨/年万能胶)安全现状评价》缺少引用仪表的相关标准等。
(八)安全评价报告对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辨识错误、漏项。部分评价报告存在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划分不准确;危险化学品种类、设备设施、储存场所等漏评价情况;如湖南远能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接的《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象山新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缺少油气回收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等重大疏漏等。
(九)安全评价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附件资料错误缺失、对策建议不符。部分评价报告中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存在描述与现场不符、附件资料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甚至存在报告套用的现象,如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的《余姚宁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描述、总平面图均与企业现状不符,项目危险性分析与项目无关,存在套用报告模板。另有安评报告对策建议与报告前文不对应、与企业现场存在问题不符;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宁波耐邦真空氮化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现场实际液化石油气气瓶与储气罐之间未有效隔离,报告只提供局部符合要求照片,对策中也未提出对现场液氨使用区域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建议等。
(十)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前后不一致、结论不明确。部分报告正文指出问题但评价结论和整改意见中均未体现,评价结论含糊,整改意见缺乏科学合理性,如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宁波威龙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液体香精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中定性定量评价发现的问题与第7章内容前后不一致等。
(十一)安全评价信息公开不齐全或不及时。检查发现多家机构报告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部分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不全,缺少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项目组成员、时间节点等信息遗漏等问题。如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多个项目存在公开信息不全;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选择性公开,部分项目漏公开相关信息等。
对上述列举的问题,属地应急管理部门都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管力量。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派发《责令整改书》,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加强督促,确保问题行为按期整改销号,真正核实落地、整改闭环;对逾期不改的机构,严格执法,从严督促整改到位;对情况严重的机构采取约谈和通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晾晒”问题机构整改情况。同时做好此次检查宣传工作,提炼并展现工作亮点,总结积累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各安全评价机构要对被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定岗定责定人定时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常查常补,总结教训,完善现有的过程控制与质量体系文件。鼓励机构通过信息化赋能内部管理,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及时跟踪报告质量情况,建立问题溯源机制,并持续迭代完善,确保报告质量,实现本质安全。
(三)深化行业自律管理,形成行业发展的合力。省安全生产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纵向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的职能,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评价体系,通过组织第三方评估、优秀安评机构和优秀安评师的评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学习交流机制,引领机构研究制定行业标准,鼓励机构技术共享,在导则的范畴内,开展特定工艺、单元的评价方法和技术研究,探索“标准化”评价模块,克服技术上的困难,补齐人才上的不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