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向综合执法局首次移送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线索
发布日期:2021-02-04 11:18 来源: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2月23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向综合执法局首次移送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线索。

嵊州市政府于2020年9月29日印发了《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明确将8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2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许可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中发现,某烟花爆竹经营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规定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市综合执法局继续调查,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追究该烟花爆竹经营部法律责任。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针对职能划转过渡期容易出现两头失管的薄弱阶段,坚持宁重不漏,严格监管的原则,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监管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