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多发态势,确保火灾事故可防可控,慈溪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行动。
聚焦一条主线。即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线,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明确三个目标。一是确保“一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有影响的火灾。二是实现“两个下降”,即今年我市火灾起数同比下降20%以上,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在宁波大市排名均下降到第4位以下。三是做到“四个有效”,即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有效完善、全民消防素质有效增强、火灾智能化防控水平有效提升。
把握四个阶段。一是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地各部门制定细化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合力推进整治工作。二是排查摸底阶段,至4月20日。全面组织各线、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各行业场所的排查摸底,即查即改,建立基础台账,统一汇总每周上报市整治办。三是全面整改阶段,至11月15日。对照子方案整治标准和要求,突出重点进行分类整治,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各地消防安全行政委托执法,高举严打、高限处罚,确保整治实效。四是总结验收阶段,至12月31日。市整治办开展督查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探索建立我市消防安全长治有效的工作机制。
突出“六类整治重点对象”。一是工业企业。重点为家电、制鞋、制衣、塑料、纺织、毛绒制品、轴承等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情况、违法建筑的厂房(仓库)。二是出租房(民房)。完成辖区出租房复查整治,开展居住出租房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合用场所(沿街店铺)。按照2015年合用场所专项整治标准和要求执行。四是高层建筑。核查建立全市高层建筑底数清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按规定实现微型消防站设置全覆盖。五是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全面清理建筑内外部通道。六是其他重点领域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子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