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基层一电焊工持假证被查
发布日期:2021-03-15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鄞州区瞻岐镇安监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五金厂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1名电焊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查看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情况后,确认该人员提供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假证,实际未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质。

该企业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而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即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限期改正。

目前,鄞州区瞻岐镇安监所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同时参照《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电焊工本人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假证上岗”,行为很危险,后果很严重!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假证,例如假的电工证、假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假的高处作业证、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证等,持假证上岗的人,缺乏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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