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和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全市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海宁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海宁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单位5181家,发现问题隐患14282个,到期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
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治理行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监管行动等任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三张清单”,督促安全生产网格责任人对网格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行业部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全市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均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排出时间表、任务图,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督查执行到位
2021年1月25日起,海宁市由四套班子领导组织带队,共分16个督导组,赴镇(街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督导,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市领导督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49个,整改时限到期隐患全部完成整改。4月1日,海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濮新达带队赴尖山新区(黄湾镇),重点针对租赁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等情况再次开展督查。4月8日,海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红莲带队赴许村镇,分别检查了小微园区、印染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再次督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情况。
专班配合到位
海宁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班强化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三有、三会、三报”(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日碰头、周会商、月例会,月报、年报、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常态化推进专班督查和联合检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班督查检查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密结合。2021年以来,专班督查和联合检查累计参与检查60人次,检查单位56家。市安委办印发《督办清单》12期,同时,对镇(街道)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闭环整改,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176个,整改时限到期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海宁市将以深入开展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为抓手,坚持将“遏重大”攻坚战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步推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