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1-04-19 10:31 来源:直属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

日前,为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省应急管理厅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切实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丰富组织生活内涵,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在时间上,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为“主题党日”活动日,每年不少于12次。在对象上,党员要主动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厅领导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每个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0%。在形式上,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厅直属机关党委集中组织,还可采取党支部之间结对共学、活动共办等方式联合开展。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了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强化组织建设和开展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

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确定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形式,制定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五星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长效、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