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立足“快”字。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的精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要求,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项目,责令停止运营并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更好保障新兴业态的运营安全。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不断完善、提升智慧监管手段,督促经营主体加大技术监管投入。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足“实”字。强化A级旅游景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并以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予以明确。强化企业风险排查,推动A级旅游景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企业风险隐患巡查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闭环管控。加强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流量、游览管控、安全预警等信息,引导游客遵守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提醒广大游客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或未开放的无人岛、保护区、水库、峡谷、海滩等区域活动。高风险游览项目要按“从严从紧”的原则设置同时参与人数上限,公示不适宜人群,落实内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时提醒游客遵守安全规则,将游客执行安全保障措施作为设施设备运行的前提条件,确保游览安全。
三是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性立足“严”字。督促各旅游景区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特种设施设备采购程序,采用合格设施设备,杜绝不规范采购行为,严把设施设备质量关。加强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玻璃滑道、游乐园、滑雪、潜水、攀岩、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等高风险游览项目的设施设备安全运营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加强内部巡查,对各类专业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无法确保安全运营的应立即停运并及时更新。
四是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立足“广”字。各A级景区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业务培训的必备内容,制定完善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绩效考核,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各A级景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应急演练。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操作规范,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分流及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营。指导县内旅行社强化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在旅游出行前向游客进行明确的安全警示和提醒,在旅游行程中履行安全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