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09:03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提前防控和消除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衍生出的新风险和新隐患,近期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作了部署。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129号)转发给你们。

各地要立即向相关企业传达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排查重点内容,逐项开展排查汇总和落实整改,形成问题清单。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将自查结果“存在问题”或“不存在问题”,填报至6月15日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中。

关于承诺公告更新后的填报作如下说明。新增字段“新情况新问题排查”:若自查存在问题的,选择“存在问题”,并输入具体问题;自查不存在问题的,选择“不存在问题”,填写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承诺。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1日

对危化品领导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