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09:05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浏览次数:
各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浙应急基础〔2021〕34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日
各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浙应急基础〔2021〕34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