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08:29
来源:减灾救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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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级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1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已印发的《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浙灾险普办〔2021〕8号)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协同,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