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浙安委办〔2021〕32号
发布日期:2021-06-28 15:1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各市安委办推荐上报,并经省安委办审核、公示;省安委办决定聘任陈坚静等92名同志为首批“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任期3年。


附件: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名单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