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开展漂流企业大检查 狠抓新业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1-06-03 15:40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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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奉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建海带领区文广旅体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相关负责人及漂流企业所属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对奉化区西江、岩头漂流企业进行开漂前的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组8个部门及所属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先后对西江漂流、岩头古村漂流的游客接待大厅、停车场、救生衣、安全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知事项、漂流河道、起票点、护漂员、接驳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险等方面进行了全方面检查,随后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集中反馈,要求漂流企业按照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确保漂流经营安全。
唐建海对检查组各成员在检查前进行了动员讲话,要求各检查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和“职能相近,专业相通”的原则,对旅游新业态漂流项目,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把脉”,找准问题并督促整改,务必要切实帮扶经营业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参与消暑的漂流客“高兴来,平安归”。对各检查成员检查后反馈的问题,又强调了三点:一是落实好责任。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属地政府要履行好属地责任,经营主体要落实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突发的灾害天气及防汛防台各项警示和指令,政府相关部门要传达好、属地要监督好,企业要执行好。二是要落实好隐患整治工作。检查不是目的,处罚更不是目的,经营安全才是底线、才是共同努力的目标。经营主体对检查组提出来的安全隐患隐务必要举一反三并逐一整治,确保漂流客能体验到“安全感”。三是要做好品质提升工作。对“细节”要处理好,对服务流程要设计好,对游客投诉要及时的处置好,确保漂流客能体验到“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