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当好商户安心经营安全员
发布日期:2021-06-09 16:55
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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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以出租为主,各处房屋的承租人包括超市、浴室、台球室、宾馆等,人流量大、安全隐患的防范治理要求高。该县主动做好安全员,为商户安心经营保驾护航。
一是当好“牵头人”,营造人人有责氛围。将出租房屋安全、商铺消防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与承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开展专业的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所有商户消防安全意识到位。
二是当好“检查员”,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在重大节假日前等常规检查外,不定期开展不打招呼的上门检查,检查商户日常营业中安全工作实际,通过查看消防安全设施、工作台账、询问负责人等方式,查找商户消防安全工作的疏漏和风险,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过程。
三是当好“修补匠”,提供安心的经营环境。对于建筑年龄比较长的社有房屋,县供销社组织第三方进行房屋安全评定,对于有商户经营的房屋,及时做好墙面、椽梁、屋顶等修缮,给商户营造一个安心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