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轨道交通运营环境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多的严峻现实,温州市强化忧患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四化融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全面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织密织牢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护网。
组织管理“制度化”。构建形成“1+1+N”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发布《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2018年3号),确立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编制出台《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城市轨道交通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明确了市指挥部领导和19个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制定突发大客流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及恶劣气候列车运行组织应急预案等25个专项应急预案和30个现场处置工作方案,并建立安全规章制度36部、操作规程(手册)22部。
隐患管控“常态化”。深入开展“十个一”自查自纠活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对重大风险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五张清单,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402处,已完成整改381项;风险在库455条,其中较小风险193条、一般风险250条、较大风险12条,均已制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按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每周2次固定巡查S1线保护区,并公示全线“安全四色图”,深入开展高边坡、高挡墙、低洼易积水段和下沉建筑物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工程建设“规范化”。针对在建与即将开工的S2、S3线项目,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等,均按照与城市轨道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推进建设。专门设立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管科室,实行“首件制”管理、差别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全力打好巡检、抽检、临检、回头看系列“组合拳”。特别是针对市域铁路施工项目关键点位和环节,每季度开展专项巡检及培训,定期分层分级发布风险工点预警通知,今年以来已发放工程质量安全督办单6份,整治隐患174项。
应急处突“信息化”。全线设置全流程的运营监控系统,特别是针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建立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实时联动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即开展计划停运。建立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组建轨道交通执法队,同时组建8支共计278人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7大类共9894台(套)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全面加强应急演练并开展分析评估,截至目前,运营单位已组织开展Ⅰ级演练6次、Ⅱ级演练22次、Ⅲ级演练1809次,全员防汛安全教育培训24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