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三高”并举扎实做好“异地挂靠”渔船清零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20 16:00 来源:岱山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实现9月15日前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做到船籍港地与船舶实际所有人户籍地相一致,建立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岱山县“三高”并举,全面推进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密织网格。组建“异地挂靠”渔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先后召集渔业、交通和有关乡镇等部门召开6次专题会议,周密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整治顺利推进。及时成立督导组、排查组、勘验组、整改组,明确分工,制定“三表”任务表、时间表、督查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应转尽转、包干到人”要求,建立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对船籍属我县而实际所有人为县外的,加强异地协查,并督促船只办理过户手续;对船籍属省内县外而实际所有人是我县的,全方位加强执法检查,打消其钻船籍地管理较松空子的念头。

二是高效推进、精准对接。按照分类处置、依法整改的原则,对辖区内挂靠渔船实施无盲区排摸,建立省内“异地挂靠”渔船花名册、渔船问题清单、本部门研究解决问题清单和需跨部门或上级部门研究解决问题清单,精准开展政策宣传、渔船勘验、审批过户等工作。积极落实对外省籍渔船的协管责任,加强与省内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签订共管协议。先后主动向慈溪市、奉化区、象山县、三门县等地发函、复函10余份,并邀请奉化、平湖等地船检人员到我县勘验。截至目前,我县确认省内“异地挂靠”渔船任务数为30艘,已完成整改25艘。

三是高压监管、严防反弹。全面巩固整治成果,高标准出台《岱山县出卖未过户渔船整治方案》,严令禁止该类渔船私下买卖;严格把控新建渔船及买卖审核,一经发现苗头要及时阻止,防止产生新的“挂靠”渔船。加快海上一体化平台建设,通过雷达、红外、白光等技术,建设港口监管系统,实现“港清、船清”,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持续压实乡镇和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的渔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前哨堡垒”作用,及时做好过户政策宣传和数据排摸工作,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实现“异地挂靠”渔船的闭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