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全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应急人事〔2019〕137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按照《评价条件》第六条申报的人员,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应达到80分以上;经中评委核准分值在80分以上人员,可予推荐。
二、申报时间
2021年评审工作拟安排在12月进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0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各中评委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
三、申报程序
全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审核推荐。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具体申报办法详见附件1。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进行审核,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具体审核办法详见附件1。
(三)主管部门(中评委)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职称申报受理点、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信息要求。个人业绩档案是职称申报的重要基础材料,申报人员应确保业绩档案客观真实、规范完整。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进行自我赋分,提供与相应分值匹配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可。
(二)审核推荐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违规申报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个人和单位承担。各中评委应坚持评审标准,严格履职,把好推荐关。
(三)纸质材料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平台下载,一式三份)、《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及证明材料(A4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具体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编制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论文要求。刊登论文的期刊应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学术期刊(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期刊/期刊社”平台可查询)。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申报要求。
1.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要求,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工作。对于以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申报的人员,凡是在2014年9月7日至2017年10月30日期间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但无法注册者,需提供执业单位聘书及2017年10月30日之后注册证明材料。
2.根据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要求,查实违反“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规定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应急人事〔2021〕2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需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zjjx.rlsbt.zj.gov.cn)进行登记,数据可自行同步到职称申报系统;2017-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仍需从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
(五)答辩环节。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高评委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的申报人员,应参加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省安全工程高评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省安全工程正高评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322室,联系人:叶梦迪,联系电话:0571-89962292。
(七)省安全工程中评委相关情况。省安全工程中评委负责省级单位中推高工作。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320室,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0571-88088150。
(八)咨询电话。省安全工程高评委(正高评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1051470。
附件:1.个人申报内容和单位审核操作办法
2.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3.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9日
附件2.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