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牢抓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契机 “四位一体” 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贯
发布日期:2021-09-10 09:04
来源: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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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普陀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平稳向好的良好态势,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为普陀经济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普陀区抓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贯,呼吁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防范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
一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要负责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三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防止风险演变成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下一步,普陀区将积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员学法活动,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安全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