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领域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专家论证会在杭州召开
发布日期:2021-09-22 15:56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9月10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专家论证会。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等各9名专家分别参加两个评价条件论证会。与会专家听取编制小组有关评价条件的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的问题质询和充分交流讨论,一致原则同意通过两个评价条件论证,并提出下一步修改意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省应急管理厅李会光副厅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李会光指出深刻认识做好应急救援领域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应急救援领域、防灾减灾领域高级职称评审作为全省应急管理专技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关系到应急救援领域、防灾减灾领域专业技术高端人才队伍的能力能否得到准确评价、积极性能否有效调动、活力能否有效激发。通过专家论证,为技术标准高、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条件提供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应急救援领域、防灾减灾领域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打下基础。

李会光强调要通过高质量制定两个标准,推动我省应急管理领域职称评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领域中高级职称评价条件还是空白。要顺应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在人才强省战略的指引下,着力探索破题路径,破除“四唯”,科学制定职称资格评价条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职称评审机制,率先推进构建应急管理行业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取得突破。

李会光要求依法依规抓紧推进评价条件制定后续工作。编制小组要认真研究采纳论证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尽快推进后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真正把两个评价条件准打造成引领性、标准性、规范性的示范,为建设应急管理高素质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做好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