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加强规范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26 21:02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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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地区工作学习等外出情况,确保应急响应有序衔接、高效运转,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日前,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应急管理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等有关规定,印发通知规范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有关事项。
一是规范需要报备的有关情形。明确了市级、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省出差、出访,离开本市连续出差、出访,离岗学习培训、休假,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领导关系履行审批手续的同时,要在离岗前向省应急管理厅书面备案的情形。
二是明确了市、县级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的具体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出发和返回时间、地点等以及行程发生变化要补充报备的情况。同时还需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期间,本单位临时负责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三是明确了市、县级应急管理局报备报告的规定途径。由各级应急部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和处理各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情况。
通知还要求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处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报备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视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