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发布日期:2022-01-12 08:37
来源: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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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了《 2022 年度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2022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任务及执法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监管执法主体。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以及省厅工作要求,市局对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及列入C级、D级监管的矿山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县(区)应急管理局对非煤矿山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不论工程性还是经营性矿山均应列入安全监管对象。
二是突出监管执法重点。针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类型,重点检查企业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打击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以工程名义规避矿山监管要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建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程序。矿山执法以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主线,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程技术对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强化对非煤矿山重点时段、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