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学习了镇海炼化“低头捡黄金”活动的优秀经验,制定了《舟山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办法》实施至2021年上半年,全市企业排查上报了共计52667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整改率达99.78%。市安委办核准拨付了奖励资金,覆盖4个县(区)、2个功能区的23家生产经营企业,奖励约7500余人。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总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执行有据,严格落实奖励办法以及标准。对全市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港口航运类符合奖励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办法》的奖励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奖励。依照低头捡黄金奖励方法及标准对隐患从危险性及环境影响严重性、短时间内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发现(排除)的难易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判并打分,根据不同分值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有功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表彰。并按照属地监管关系,由各县(区)、功能区负责奖励。
二是督促有力,推动企业全员参与安全诊断。走访重点企业对《办法》进行宣传,发动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体员工主动排查、报告身边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此项工作全员知晓、全员参与。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合作有效,共同防范控制安全事故隐患。自2019年《办法》施行以来,全市企业自查自改,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的主动性有了较大提高。企业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提升了本质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进一步克服了全市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港口航运、危化品、交通等高风险行业隐患点多面广,全面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市应急局将推动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并持续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指导与帮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