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紧安全之弦、严查危险之源 !南湖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
发布日期:2022-01-13 18:03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了两起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在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促进各生产经营主体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2021年12月16日,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湖区凤桥镇王道宅园区1号恒青牧业厂区内西北角生产车间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生产车间外墙东侧存有2瓶液化丁烷(438kg/瓶)和5瓶氮气(40L/瓶),车间现场有4名工作人员进行生产作业活动。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存储丁烷场所附近电器未采用防爆措施,也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丁烷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爆炸。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储存和生产经营活动,当场扣押涉案的丁烷和氮气气瓶,并转运至安全的储存场所。

2021年12月21日,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湖区七星街道星桥路嘉兴市兴腾脚轮有限公司的外租生产车间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南侧外墙存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22瓶(50kg/瓶),经过鉴定其中20瓶储存有液化石油气。经现场勘验,存放点电器未采用防爆措施;也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存放点西侧为东方电机修理厂,南侧与东侧均为马路,安全距离不足;且钢瓶上违规接有压缩空气软管,作为液化石油气的推动气体,实际操作时压缩空气进入钢瓶内与液化石油气已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一旦泄漏,遇静电或明火会发生爆炸,严重威胁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违法经营,当场扣押其储存的液化石油气瓶并转移至安全的储存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