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2-01-17 11:46 来源: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 浏览次数:

按照应急管理部的部署要求,1月14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就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科技与信息化处就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正式运行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与省平台对接和数据导入工作作了说明。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玉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玉锋指出,建立现场协调机制是规范有序救援的制度支撑、是统筹应急力量的有力抓手、是优化救援保障的务实举措,应急管理部将试点任务赋予浙江省,是对我省近年来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的高度肯定和对我省应急管理系统能力水平的充分信任。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负信任,切实增强抓好试点工作的内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全力以赴打造浙江样板、树立浙江品牌。

陈玉锋强调,能否提高救援成效是衡量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总体上要牢牢把握“三个方面”发力,一要在“实效”上发力,提升协调机制建设实战能力。二要在“对接”上发力,发挥救援协调系统功能作用。三要在“融合”上发力,形成应急救援整体作战能力。具体内容上要着力聚焦“九个一”重点,即聚焦“实现一个工作目标、对接一个系统平台、建立一个组织架构、清晰一个运行流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明确一项任务职责、开展一系列培训演练、强化一个有力保障、形成一股推进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又好又快开展和有效运行。要通过建设现场协调机制,真正实现“社会应急力量和应急管理部门救援协同紧密起来、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作用发挥起来、救援现场规范有序起来、救援协调机制健全起来”。

陈玉锋要求,要切实加强协同对接,创新推进机制,落实有效举措,确保试点管用实用。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成立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健全联动机制,搭建工作架构,充实人员力量,定期开展培训演练。三是建设质量要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标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紧密协同、务求实效,确保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市应急管理局设分会场,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厅属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和11个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省级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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