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2022-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浦江县“三举措”做好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27 14:43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浦江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落实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一是多渠道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出台通告明确全县全范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结合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新理念。同时各村(社区)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使“双禁”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发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类行为,对发现“违禁”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电话,确保“违禁”行为在第一时间被制止。

二是多主体处罚,加大违法成本。持续加大对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违反禁售、禁燃规定的,将按规定从严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违规燃放的,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不听劝阻继续燃放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对暴力妨碍、阻挠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是多部门联动,保障假期安全。浦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联合行动,从紧查处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链条”严厉打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每案必查,同时在春节元宵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动态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