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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注销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10:27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鉴于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已在原址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宁波市奉化裘村金龙助剂厂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设施),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吸收合并,根据企业申请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依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等相关规定,决定注销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要加强对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确保处置安全。


附件:19家企业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情况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9月8日

19家企业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