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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协作配合 构建检察监督新机制

发布日期:2022-11-04 09:45 来源:执法处 浏览次数: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协作配合

构建检察监督新机制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八号检察建议”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特大事故,近日,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监督工作新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协同发力、全面推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是关口前移,着力源头管控建立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业务交流和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应急部门行政执法监管活动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在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将有关案件材料抄报同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疑难复杂或者难以定性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做好行刑衔接准备。检察机关跟踪移送案件的立案办理情况,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应急管理局不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的,可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强化法律监督。

二是强势推进,开展联合检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检察院结合行业季节特点,部署开展“雷霆”秋季攻坚检查行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安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对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烫伤等事故伤害的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要求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检察机关对安全生产执法的内容、程序以及处置等环节进行详细了解,并对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行讲解,要求企业负责人向全体员工开展宣传,增强防微杜渐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三是定期研判,实施重点监管定期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开展分析研判,确定隐患风险管控重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强化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对不积极采取措施依法解决的问题企业,应急部门及时移交检察机关按照规定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办。

四是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完善刑事司法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协作,强化对违法犯罪线索收集、举报信息互通、定期座谈交流、数据交换、案件信息通报等。互派人员参加安全生产领域专题讲座、业务研讨、同堂培训、新闻发布、咨询宣传等活动,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安全生产监管及检察监督领域具体问题,研商防范治理举措,促进安全有序发展。

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协作配合机制运行,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多维度共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筑牢守护企业安全生产的“防护墙”,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