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07 10:15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是防范化解危险品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措施,自8月开展工作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等多层面推进,为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体检”。检查督导中,探索总结出一批经验做法,挖掘出一批典型隐患问题,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典型经验做法

(一)深化“消地协作”,全面统筹协调。各地进一步发挥安全监管与消防救援组合优势,强化横向协同与上下联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11个地市均由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共同担任专项检查督导“双组长”,共同指挥推进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抽调174名骨干力量和行业专家,组建33个检查组,开展市级交叉检查。

(二)坚持多措并举,完善工作保障支撑。各地立足实际,精准施策,通过定期会商、社会服务等手段,推动企业自查到位。杭州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随机抽取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述职,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宁波、台州聘请专家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预诊”,帮助企业提高隐患问题发现能力。

(三)加强沟通交流,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市级层面交叉检查,各地创新交流学习机制,融学习与检查之中,共同推进检查督导工作取得实效。绍兴、舟山进一步深化“干部带队+专家参与”模式,以在互查中“找不足”、在互评中“补短板”、在互学中“促提升”为目标,组建专家检查组赴受检市检查。金华组织本地县(市、区)、园区、专家跟着检查组,边检查、边学习、边交流,在检查别的地市的同时总结对方的先进做法。衢州坚持查教并重,要求每家企业配备专业人员跟随检查组的每位专家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进行交流,提升本地企业自身发现隐患问题的能力。

(四)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积极协调地方主流媒体,发挥新闻宣传曝光作用,引导舆论广泛关注,为检查督导营造氛围。杭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丽水等地市通过当地电视台、新闻App、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渠道,集中宣传检查督导工作,曝光企业典型问题隐患。

二、存在典型问题

检查督导期间,省厅随机抽查一批重大危险源企业,发现部分企业自查不认真,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一)有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仍有待提升。如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控制室、机柜间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有窗洞口;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浙江埃克盛化工有限公司氢氟酸计量槽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阀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二)有的企业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受限空间作业未定时监测气体浓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存在先作业后检测分析现象,如晓星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动火作业批准时间在前,分析时间在后;浙江嘉华化工有限公司受限空间作业未每2小时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三)有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仍然存在涉及重点监管工艺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现象,如浙江东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四)有的企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参数管理不到位。如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操作规程和工艺参数仅包括正常控制范围,缺少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